国家认监委关于举办全国有机认证产品展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区,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精神,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国有机认证产品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将在第24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期间,共同举办全国有机认证产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名称
全国有机认证产品展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11月5日-9日,11月3日报到,11月4日布展.
(二)地点:国家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特色现代农业馆(C馆)。
三、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杨凌示范区展览局
四、展示内容、方式
(一)展示内容
以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创建区为重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各地”)中优选一批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通过统一设计展位,集中展示各地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促进有机产业提质升级和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展示方式
1、文字、图片、多媒体展示
(1)突出介绍我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工作成效、发展历程及现状,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以及有机生产全过程关键环节控制技术等。
(2)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集中展示区域有机产品认证成果。包括:认证成效、示范创建、组织管理水平、有机产认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
2.实物展示
集中展示各地有代表性、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效果明显的有机认证产品。
五、参展单位和代表
(一)以省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商当地检验检疫部门,统一组织相关有机认证获证企业代表自愿组团参加。
(二)各参展团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同时指定一名熟悉有机认证工作、了解参展产品情况的人员作为解说员。
六、参展要求
各参展团要围绕有机产品认证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水平,培育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组织参展的有机认证产品和文字、图片及视频材料。
(一)产品要求
各参展团优选10个左右有机认证产品实物参展。参展实物要易运输,无特殊条件要求,可在常温条件下存储摆放。参展产品要有配套的说明性宣传材料。
(二)材料要求
1、文字材料。介绍各地有机产品认证工作、有机产品生产企业简介,字数不超过500字。
2、图片材料。展现各地有机认证工作、示范创建工作图片各10张、参展产品图片各2张。图片格式为JFG或TIF、像素800万DPI以上。每张图片配不超过100字的文字说明。
3.视频材料。各参展团提供集中反映有机认证产品生产及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总体情况的MP4或RMVB格式视频1部,时长10分钟左右,格式为16:9宽屏。
各参展团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统一将文字、图片、视频材料以及参展申报汇总表(附件1)、参展单位申请表(附件2)、参展代表回执表(附件3)报送至展览组委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为准,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件以“省份名称+有机认证产品名称”命名,同类文件请加序号1~N以示区别。
各参展团在报送上述材料时一并将参展代表个人电子照片(160高×120宽像素,JPG或GIF格式,文件名为“照片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统一打包发到展览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展览组委会将统一为参展代表办理参展出入证。
各参展团参展代表行程信息表(附件4)请于2017年10月25日前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
为确保展览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请各参展团于10月20日前确定一名具体负责同志,并将个人信息(姓名、职务、手机、电话、电子邮箱)反馈至国家认监委注册管理部,同时反馈至组委会办公室。
七、相关安排说明
(一)展品运输安排
展品运输由各参展团自行联系快递公司托运,发货时支付运输费(展览组委会不承担展品运输费用)。收件地址信息如下:
收件单位:全国有机认证产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收件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创业大厦318室(有机产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712100
收件人:解昊特
电话(传真):029-87066666 手机:18992081863
邮箱: 504160757@qq.com
(二)会刊编制安排
展览组委会拟将参展单位的名录及产品简介免费入编第24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会刊》,向社会各界公开发行。请有意宣传的参展单位按附件2格式收集、整理参展项目或产品简介,于10月20日前用Word文档发给组委会办公室,逾期将不保证录入会刊。
(三)费用说明
本次活动不收取展位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一)全国有机认证产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创业大厦318室
邮编:712100
联系人:罗 庚
电话:029-87066666 手机:18291893491
邮箱:504160757@qq.com 传真:029-87066666
(二)国家认监委
联系人:周雯
电话:010—82262773 手机:15801078231
(三)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戴林涛 陈峰涛
电话:029—63915949 手机:15929902775
029—87033283 手机:18966601566
国家认监委
2017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